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体育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日期:2021-10-19 字号:[ ]

区(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市体校各单项体育协会、各民办非企业俱乐部

根据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进一步加强我市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兰疫防办发〔2021〕第56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体育行业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责任落实

针对目前疫情防控面临的复杂形势,各区县、各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保持清醒头脑,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全力以赴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要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压紧压实疫情防控责任,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必须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加强对辖区各类体育场所的监督检查,加强与卫健部门、街道乡镇、社区的联防联控,确保第一时间响应、决策和处置,做到责任落实无盲区、无死角。

二、进一步加强体育赛事活动防疫工作

区县、各单位要按照“非必要不举办”“能线上不线下”原则,从即日起所有赛事活动(不含线上举办项目)一律推迟举办,原则上防疫态势好转前不举办或承办50人以上的各类线下大型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培训。全面梳理自10月9日以来所有举办的各类赛事,对所有参赛运动员和工作人员等进行全面排查,发现与确诊病例有接触者立即自行向社区报备,积极协助、配合、服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依法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卫生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样本采集、检测、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

三、进一步加强公共体育场馆防疫工作

区县、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全市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指导督促各类体育场馆、健身房、游泳馆、体育培训机构严格落实人员密集场所疫情防控要求。严格落实通风消毒制度,对公共区域、公共健身器材、游泳馆等重点部位区域严格落实通风和消毒等防控措施。严格落实体育场馆预约制度和测温验码制度,原则上实行体育场馆非预约不得进入,同时要做好预约人员行程排摸工作,严格落实中高风险地区来(返)兰人员进入体育场馆的防控措施,实行绿码通行,进行体温检测,严禁不配合体温检测或体温异常者进入。严控人员密度室内体育健身场所人均活动面积不小于4㎡/人地下室内体育健身场所人均活动面积不小于5㎡/人游泳项目人均游泳面积不小于2.5㎡/人。对防疫压力大、风险高的体育场馆,在确有需要的情况下,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可以采取暂时关闭的应急措施各类公共体育场馆要制定应急预案,发现疫情后立即启动应急响应,配合疾控部门做好处置工作。

四、进一步加强体育运动队防疫工作

各相关训练单位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全力做好运动队防疫工作。要按照“非必要不离兰训练”“非必要不接待外训”的原则,减少运动员及服务保障人员外出,确需外出的要履行报备手续,经审批后方可出行。要严格落实训练队集中封闭管理,加强训练队内部的疫情防控工作,敦促相关运动员和相关人员按照规定进行核酸检测,安排所属适龄涉赛观赛人员尽快进行疫苗接种。要加强对办公区域、训练场所、运动员餐厅、保障车辆等的消毒工作,确保消除内部疫情风险

五、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管理工作

区县、各单位要坚持全市体育领域不发生聚集性疫情的底线要求,做好疫情防控计划安排和人员调配,恢复应急值守状态,保证疫情防控工作力量。落实个人报告责任,10月9日(含)以来途径内蒙古额济纳旗、嘉峪关市、张掖市以及酒泉市金塔县的工作人员,或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人员,以及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人员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报备,并按要求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严格落实个人防护责任,养成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用公筷、一米线等良好习惯。要加强监督检查,对体育重点领域全面开展督导检查,督促相关人员佩戴口罩、测温验码、通风消毒等措施落实到位。要坚持零报告制度,遇突发情况第一时间报告。

 

 

                             兰州市体育局

                                                       2021年10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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