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编码 Lzxk0001
职权名称 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
实施单位 各区县文体局
需提交的材料:
1.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申请书,一式两份。
2.所练习健身气功功法相关资料;
3.身份证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4.社会二级体育指导员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5.活动场地管理者同意使用的证明材料。
办事流程:
1.负责人向所在地体育主管部门递交申请;出具练的健身气功功法名称;负责人的合法身份证明;
社会体育指导员的资格证明;活动场地管理者同意使用的证明。
2申请通过后领取健身气功站点登记表。
3认真填写并在所在地的社区或体育分管部门加盖公章。
4报体育主管部门等待审批结果。
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承办机构:各区县文体局体育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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