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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16-09-02浏览次数: 字号:[ ]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6号,推动我省体育产业加快发展,促进体育消费,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健康水平根本目标,全面深化体育方面各项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创新体育产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拓展体育产业发展领域,扩大体育产品和服务供给,促进体育消费优化升级,着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为推动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总体目标。

到2020年,体育产业环境明显优化,政策法规体系更加完善,基本形成体育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格局。全省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800万人,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5平方米,体育产业总规模超过80亿元。

到2025年,基本建立布局合理、功能完善、门类齐全的体育产业体系,体育产品和服务更加丰富,群众体育健身和消费意识显著增强,人均体育消费支出明显提高,体育产业在拉动消费、扩大就业、优化产业结构、促进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体育产业增加值占全省生产总值比重明显提高。全省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1000万人,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平方米,体育产业总规模超过150亿元。

二、主要任务

(一)创新体制机制。

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各级政府要全面清理不利于体育产业发展的规定,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的领域,都要向社会开放。取消商业性和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审批,公开赛事举办目录,通过市场机制引入社会资本举办赛事。加快政社分开、政企分开、管办分离步伐。加快推进体育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将适合由体育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的事项,交由体育社会组织承担。创新体育工作发展方式,转变县级体育管理运行机制,形成政府主导、体育部门管理服务、体育社团组织实施、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基层体育组织体系和多元化发展网络,为全省体育事业和产业发展提供基础支撑。

创新体育场馆管理和运营机制。按照体育场馆设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并重的原则,各级各类体育场馆要拓展服务领域,延伸配套服务,激发场馆活力。各地新建和改建体育场馆要推行设计、建设、运营管理一体化模式,将赛事功能需要与赛后综合利用有机结合,引入和运用现代企业制度,切实提高场馆运营效益。支持和鼓励城市社区建设集培训、健身、竞赛、表演、康复等于一体的体育健身服务综合体,引导群众体育消费,繁荣社区体育事业。

推进职业体育改革。省体育局要鼓励条件成熟的省级专业队参与体育职业化改革,支持教练员、运动员职业化发展。各地要引导社会资本组建职业体育俱乐部,加快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俱乐部的市场主体作用。鼓励支持企业、高校与高水平运动队联合创建职业体育俱乐部,探索建立训练、竞赛、培训、激励、运营一体化管理模式。大力发展各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和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为我省职业体育发展奠定基础。

(二)优化产业布局。

积极发展健身休闲产业。各地要依托资源优势,创新发展具有地域特色的健身休闲产业,打造一批符合市场规律、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体育产业基地。在兰州和河西地区,重点开展汽车、摩托车、自行车、冰雪运动、黄河漂流、极限挑战、徒步越野、航空运动等特色体育项目;在中部地区,重点开展山地自行车、赛马、拔河、徒步越野、龙舟等特色项目;在陇东南地区,重点开展登山、攀岩、户外垂钓、传统武术、休闲养生等特色项目。各地要结合我省户外健身休闲项目发展实际,制定专项规划,大力发展户外营地、徒步骑行营地、汽车露营营地等配套服务设施。

大力培育冰雪和航空体育产业。省体育局要会同省旅游局、各市州政府制定全省冰雪运动发展规划,充分利用气候和地理条件,开展冰雪体育活动,鼓励社会力量建设冰雪运动场地。支持兰州、白银及河西五市建立综合性冬季体育活动中心。利用河西走廊独特的气流条件,加快嘉峪关滑翔基地建设,发展航空体育运动。

加快发展体育用品制造和销售业。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体育用品制造业创新发展,提高产品科技含量,提升产品质量水平。鼓励体育用品生产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开发体育文化衍生产品。以健身器材和竞赛表演器材制造销售为突破口,在全省培育一批具有一定规模的体育用品制造与销售企业。鼓励国内外知名体育品牌公司落户甘肃或设立分支机构,发展电子商务、连锁经营、加盟营销等新型业态,带动体育用品制造与销售业发展。

培育发展体育培训、咨询和中介服务业。各地要创新体育培训体制,鼓励高校、体育社会组织、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等开展体育培训,建立各级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基地,开展户外露营、野外生存训练、大学生身体素质拓展培训和健身服务咨询。健全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注册制度,加强培训力度,切实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的作用。加强体育裁判员、游泳救生员、体育场地工、体育经纪人及山地户外救援队等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支持体育服务型企业发展,到2025年,全省扶持发展100家以上体育培训、策划、咨询、营销、救护、传媒等体育服务型骨干企业,为社会提供专业化服务。

(三)促进融合发展。

积极拓展业态。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丰富体育产业内容,支持金融、地产、建筑、交通、制造、信息、食品药品等企业开发体育领域产品和服务,促进体育旅游、体育物业、体育传媒、体育会展、体育广告、体育影视、体育文学创作、体育衍生产品等新型业态发展。各级体育部门要加强科学健身指导,推广“运动处方”,发挥体育锻炼在疾病防治以及健康促进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推动体育与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推进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着力培育一批体育旅游精品线路和景区;加快“丝绸之路体育健身长廊”建设;依托敦煌文化、黄河文化、长城文化资源,每年承办或组织5次以上全国性体育赛事观摩和体育健身旅游活动;利用甘肃省体育馆、临洮体育训练基地、嘉峪关滑翔基地、刘家峡水上训练基地和清水玉泉体育训练基地建设,构建集体育训练、竞赛表演、健身休闲娱乐、体育旅游观光为一体的体育产业基地。

(四)引导体育消费。

加强体育设施建设。各级政府要结合城镇化发展统筹规划体育设施建设,合理布点布局,重点建设一批便民利民的中小型体育场馆、群众健身活动中心、户外多功能运动场、体育公园、健身步道等场地设施。盘活存量资源,改造旧厂房、仓库、老旧商业设施等用于体育健身。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建设小型化、多样化的活动场馆和健身设施。在城市建设10—15分钟健身圈,新建社区的体育设施覆盖率达到100%。

加快重点体育项目建设。2015—2020年,争取全省每年建设1000个以上村级农民健身场地、300条健身路径工程、50个笼式足球场。进一步提升全省“一市一馆”、“一县一中心”、“一乡一站”、“一村一场”等“四个一”工程建设标准。到2025年,每个市州建成田径场和体育馆、健身馆、游泳馆或滑冰馆等体育场馆设施为主的1场3馆,每个县市区建成多功能体育场、健身广场或体育公园、综合健身馆、小型体育馆等2场2馆,每个乡镇、街道建成不少于4个体育项目的综合健身场馆,村级农民健身工程实现全覆盖,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多样、更加便利的体育健身场所和设施。省体育局要加快推进甘肃省体育馆、临洮体育训练基地、七里河体育场改建等重点体育项目建设。

推动公共体育设施开放利用。从2015年开始,全省企事业等单位体育设施要逐步向社会开放。要按照“谁管理、谁开放、谁运营”的原则,积极推动有条件的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学校体育场馆课余时间向学生开放,并加强安全保障。省政府实施的乡镇及社区体育惠民工程,各级体育彩票公益金建设的室外健身场地和健身路径,一律免费使用,并实行属地安全与管理维护责任制,切实提高公共体育设施使用效率。

鼓励日常健身活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规范完善体质监测和服务体系,大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健身活动,营造健身氛围,带动体育消费。督促指导中小学切实保障体育课课时,鼓励实施学生课外体育活动计划,广泛开展青少年阳光体育活动,培育青少年体育爱好,确保学生校内每天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一小时,力争每个学生掌握1项以上体育运动技能。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学校等都要努力为职工健身创造条件,倡导每天健身1小时。

(五)兴办体育赛事。

举办多层次多样化的体育赛事活动。各地要建立政府引导、企业参与、市场运作的体育赛事开发模式。努力实现每个市州至少有1项省级以上体育赛事或1项大型群众体育品牌赛事,每个县市区有1项群众体育品牌赛事,全省形成一批有较大影响、参与面广、延续性强的体育赛事。支持办好金昌国际青少年生存训练营、张掖户外运动节、瓜州玄奘之路戈壁挑战赛、冶力关·中国拔河公开赛、漳县攀岩赛、嘉峪关铁人三项、兰州黄河冬泳等群众体育赛事活动,推动形成体育竞赛表演、品牌赛事和社会体育、民族传统体育互为补充、相互促进的体育赛事格局。

打造具有国内外影响力的精品赛事。省体育局要会同相关市州继续办好兰州国际马拉松赛、环青海湖国际公路自行车赛甘肃段比赛、张掖祁连山超百公里山地户外越野赛、张掖中国汽车拉力锦标赛、白银全国汽车场地越野锦标赛、嘉峪关国际航空滑翔节等赛事,加大宣传推广力度,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提高市场化运营水平,增强赛事的持续性和影响力,提升赛事规模和品质。结合“丝绸之路经济带”甘肃段建设,打造2—3个面向中西亚国家的体育赛事,通过赛事活动促进产业发展和文化体育交流。充分利用敦煌世界文化品牌,以敦煌沙滩排球赛为基础,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沙滩体育精品赛事。

(六)发展潜力产业。

推动传统体育产业纵深发展。以足球、篮球、排球三大球为切入点,着力发展群众参与度高、市场空间大、带动能力强的体育项目,进一步促进体育消费。省体育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创造条件逐步恢复“三大球”专业运动队,带动全省“三大球”运动的普及和发展。省教育厅、省体育局要牵头制定青少年校园足球中长期发展规划,合理布局新的校园足球定点学校。进一步完善竞赛机制,形成大中小学有机衔接的训练和联赛体系,打通人才持续成长的通道,因地制宜加强场地建设,形成政府支持、市场参与的投入机制,推动青少年校园足球广泛深入持续开展。

兴办特色体育产业。各地要充分发挥传统体育、少数民族体育优势,发展民族特色体育产业。大力弘扬敦煌拳艺、崆峒武术、伏羲武术的体育文化内涵,提升玛曲格萨尔赛马、阿克塞哈萨克式摔跤等民族传统体育活动规模和水平,精心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武术节会、赛马节会、拔河节会、民族摔跤节会等。积极挖掘、整理和推广民间民俗体育,支持和培育藏族押加、东乡族拔棍、保安族夺腰刀、裕固族顶杠子、哈萨克式摔跤等特色民族体育项目。

(七)鼓励社会力量参与。

大力吸引社会投资。各地要鼓励社会资本进入体育产业领域,建设体育设施,开发体育产品,提供体育服务。拓宽体育产业投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体育产品、服务等企业上市,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和中小企业私募债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基础上积极开发新产品,增加适合中小微体育企业的信贷品种。支持扩大对外开放,鼓励境外资本投资体育产业。推广和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多种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体育产业发展。设立由社会资本筹资的体育产业投资基金。鼓励保险公司围绕健身休闲、竞赛表演、场馆服务、户外运动等需求推出多样化保险产品。

发展体育类社会组织。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大力培育多层次、多形式体育类社会组织和中介组织。充分引导和发挥好体育社会组织和中介组织在促进体育产业发展中的作用。成立甘肃省体育产业协会,推进省级单项体育协会规范化建设,形成省、市、县、乡各具特色的四级群众体育组织网络。大力发展社会体育指导员,建设面向社会、面向群众的体育健身培训指导队伍,力争到2025年全省注册社会体育指导员达到10万人。

三、强化政策激励

(一)落实税费优惠政策。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政策措施,对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体育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提供体育服务的社会组织,经认定取得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优惠资格的,依法享受相关优惠政策。体育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支出,符合税法规定的可在税前扣除。落实符合条件的体育企业创意和设计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落实企业从事文化体育业按3%的税率计征营业税。鼓励企业捐赠体育服装、器材装备,支持贫困和农村地区体育事业发展,对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条件向体育事业的捐赠,按照相关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体育场馆自用的房产和土地,可享受有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体育场馆等健身场所的水、电、气、热价格按不高于一般工业标准执行。

(二)完善规划布局与土地政策。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将体育设施用地纳入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合理安排用地需求。新建居住区和社区要按相关标准配套群众健身相关设施,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执行,并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凡老城区与已建成居住区无群众健身设施的,或现有设施没有达到规划建设指标要求的,要通过改造等多种方式予以完善。充分利用郊野、山地、沙漠、草原、城市公园、公共绿地及城市空置场所等建设群众体育设施。鼓励基层社区文化体育设施共建共享。在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中支持企业、单位利用原划拨方式取得的存量房产和建设用地建设体育设施,对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非营利性体育设施项目可继续以划拨方式使用土地;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经营性体育设施项目,连续经营一年以上的可采取协议出让方式办理用地手续。对因城乡建设确需拆除或改变其功能、用途的体育场馆等设施,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实施。经批准拆除公共体育设施或者改变其功能、用途的,应按照规划要求择地重建,一般不得小于原有规模。迁建工作应坚持先建设后拆除或建设、拆除同步进行。

(三)创新人才培养和就业政策。

各地要将体育人才发展列入人才发展规划和人才创新计划。鼓励有条件的高等院校设立体育产业专业,重点培养体育经营管理、创意设计、科研、中介等专业人才。积极开展体育产业课题研究,依托甘肃省体育科学研究所,建立体育产业科研咨询智库。鼓励退役运动员从事体育产业工作。鼓励街道、社区聘用体育专业人才从事群众健身指导工作。完善政府、用人单位和社会互为补充的多层次人才奖励体系,对文化创意与设计、自主研发、经营管理等人才进行奖励和资助。

(四)加强体育知识产权运用保护。

各地要建立体育赛事主办权名称、标志、标识自愿注册制度。通过冠名、合作、赞助、广告、特许经营等形式,加强对体育组织、体育场馆、体育赛事和活动名称、标志、标识等无形资产的开发,提升无形资产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推进赛事举办权、赛事转播权、运动员转会权、无形资产开发等具备交易条件的资源公平、公正、公开流转。支持企业产学研协同创新,开发科技含量高、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体育产品。完善体育技术成果转化机制,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

四、加强组织保障

(一)健全工作机制。

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体育工作的领导,把加快体育产业发展和促进体育消费目标任务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发改、体育、工信、教育、财政、人社、国土、建设、文化、旅游等多部门参与的体育产业发展工作协调机制,加强沟通协调,密切协作配合,努力形成工作合力,认真抓好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推动我省体育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加大投入力度。

各地要将加快体育产业发展、促进体育消费作为重点扶持内容之一。进一步完善城乡公共体育基本服务体系,为促进全民体育消费创造条件。各级政府要将全民健身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保持与国民经济增长相适应。省级财政要设立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并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有条件的市州、县市区也要设立体育发展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社会组织给予项目补助、贷款贴息和奖励,形成政府加大投入的扶持激励机制。

(三)加强督查落实。

各地要根据本实施意见,结合实际制定完善加快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具体办法和实施方案。省发展改革委、省体育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跟踪分析,注重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和做法,并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省统计局、省体育局要健全完善统计指标体系,定期开展体育产业调查,确保准确掌握体育产业发展情况,切实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四)加强体育文化宣传。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相关政策措施的宣传力度,大力支持形式多样的体育题材文艺创作,积极推广体育文化,广泛普及健身知识和健身效果,引导广大群众培育体育消费观念、养成体育消费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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