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甘肃省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条例》及《甘肃省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精神,加强体育服务领域预付消费风险警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维护广大体育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兰州市体育局特作如下提示: 一、建议体育行业经营者按照国家和甘肃省有关规定发行单用途预付消费卡,单张限额和发行规模应当符合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并将企业名称、经营场所自有或者租赁、租期等信息准确、完整地向各县(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进行备案。 二、建议消费者付费交易前认真确认经营主体资格,注意核实营业执照、许可证照是否具有合法性,经营地址与营业执照的注册地址是否一致等。认真查验所开具发票是否与营业执照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尽量选择证照齐全、经过主管部门备案、社会信用较好、经营状况良好的体育经营主体。 兰州市体育局 2024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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