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兰州市体育局系统预算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20-02-17 字号:[ ]

一、部门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体育方针、政策和法规,发展全市的体育事业,指导协调县区体育发展,对国家公布的体育项目实行行业管理;研究和制订体育事业的发展战略目标、具体方针政策,编制体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指导群众体育骨干培训和国民体质监测工作开展;研究和推动全市体育事业改革与发展,负责全市体育竞赛工作的综合平衡,指导全市体育训练工作;统筹规划体育运动项目设置与布局,指导市级优秀运动队伍的建设和业余训练工作,培养和输送优秀体育人才;开展国际和地区间的体育合作与交流,指导和管理体育系统及民间的体育外事交流活动;制订体育场馆设施建设规划和开发建设,实施体育的资源有效配置和合理使用;拟订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培育和开发体育市场,发展体育产业;对体育经营活动进行行业审批、执法检查和督查管理;负责全市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指导市体育总会、体育社会团体的各项工作;管理直属训练单位、运动学校和体育事业、企业单位工作;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为兰州市文化体育事业的发展做好各项服务和后勤保障,努力构建多元化体育综合服务体系。

二、机构设置情况

兰州市体育局,属全额行政事业单位,下属兰州市体育工作大队、兰州市体育中心、兰州市全民健身指导中心、兰州市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兰州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和兰州市国民体质监测管理中心6个事业单位。

全局人员编制345。年末实有人员中行政机关人员干部29人、工勤人员5人事业财政补助人数184人;离休职工1人,退休职工155人。

三、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说明

(一)收入预算

2020年收入总额3411.21万元,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20较2019年预算总计减少 1978.79万元,主要原因为项目支出大幅压缩。

(二)支出预算

2020预算总计 3411.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11.21万元,项目支出1200万元。2019年预算总计5390万元,基本支出2102.21万元,项目支出3287.79万元,2020较2019年预算总计减少 1978.79万元,主要原因为项目支出大幅压缩。

基本支出共计2211.21万元。

1)2020年人员经费 1976.68万元,相比2019年人员经费1882.23万元,增加了94.45万元。主要原因为:在职人数增加。

2)2020年公用经费 234.53万元,相比2019年公用经费219.98万元,增加了14.45万元。主要原因为:在职人数增加

项目支出共计1200万元

1、项目支出增减情

2020项目支出1200万元,2019年项目支出3287.79万元,相比2019年锐减了2087.79万元,主要原因:受经济下行压力的影响,财政严控和压缩一般性支出,加大对重点领域的支持保障,提高资金配置效率。物业管理费、印刷费、办公设备购置、办公维修维护费及咨询费不再列入预算。

2、项目分类分级情况

一般性专项业务类项目:1200万元。其中:

(1)兰州竞技体育发展项目637万元

包括兰州市体育局主要用于举办一带一路赛事联盟工作经费25万元;运动员年度成绩津贴奖金、破全国省市纪录奖7万元;举办兰州市青少年比赛25万元;兰州国际马拉松十周年配套活动,马拉松十周年纪念雕塑80万元;马拉松直播费500万元。

(2) 兰州市体育产业发展项目19万元

包括兰州市体育局体育产业专项调查统计经费10万元;开展兰州市体育企业摸底调查经费9万元。

(3)兰州市体育场地及设施改善项目100万元                  

包括兰州市体育局健身步道和全民健身设施100万元。

(4)业务费:44.34万元其中:

兰州市体育局5万元:用于督促十五届省运会队伍日常训练及冬夏训工作经费。

兰州市全民健身指导中心29.34万元用于兰州体育公园场馆运行费20万元;兰州体育公园场馆器械零星更换 5万元;创建“文明城市”宣传费4.34万元

兰州市体育彩票管理中心4万元:用于2020年在全市精选4个网点进行体育彩票品牌形象店标准化建设

兰州市体育中心6万元:用于配建全民健身路径项目工作经费。

5兰州市群众体育发展项目:214万元

兰州市体育局164万元:承办及组队参加国家、省全民健身活动和赛事15万元;举办全民健身运动会120万元;马拉松节摄影巡展29万元。

兰州市全民健身指导中心50万元1、兰州市新春全民健身大拜年系列活动元旦全民健身展演、全民健身闹元宵(全民健身大舞台)1.5万元;2、全民健身“六进”(进农村、社区、军营、学校、企业、机关)系列活动1万元;3、传统节日全民健身展演活动、全民健身体育竞赛活动、“全民健身日”全民健身系列活动(全民健身大舞台)8万元;4、兰州市第十四届健身气功交流展示大赛1万元;5、兰州市社会体育指导员志愿服务区县行1万元;6、兰州市社会体育指导员、科学健身知识大讲堂活动(12期)0.5万元;7、全民健身大舞台电视录播、制作:6万元;8、参加全国、全省全民健身活动(具体活动内容根据省体育局、省社体中心相关文件为准)5万元;9、体育公园赛事活动健身群众公众险:2万元;10、兰州市第二届健身操啦啦操比赛、广场舞比赛、锅庄舞比赛、健身秧歌大赛、社会体育指导员技能交流展示大赛3万元;11、2020年兰州国际马拉松体育嘉年华系列活动:21万元。

6兰州体育公园场馆场地改善项目:40.66万元

兰州市全民健身指导中心用于兰州体育公园室外乒乓球场提升改造经费8.3万元;兰州市市级避难场所应急指挥中心(兰州市体育公园综合训练馆)消防检测项目6万元;兰州体育公园东足球场人造草坪及相关设施更新经费26.36万元。

7)监测费:10万元

兰州市国民体质监测中心用于完成2020年的监测任务,对省、市、县区3至69周岁的符合测试范围的监测对象进行体质测试,统计与分析测试数据。推广科学健身方法,提高科学锻炼水平。

8)自主择业退役运动员经济补偿费19.05万元

兰州市体育工作大队用于运动员杨云健基础安置费、运龄补偿费等费用的支出

92020年兰州市体育工作大队训练比赛经费115.95万元

兰州市体育工作大队主要用于运动员的教练员2020年正常伙食费常规用药经费参赛保险费参赛体检费

2、转移支付安排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20年公用经费预算234.53 万元。其中:办公费23.34万元;邮电11.07万元;差旅费29.09万元;水电费13.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1.68万元;公用取暖费34.45万元;工会经费10.05万元;福利费31.38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29万元;退休公用经费7.7万元;离休公用经费0.2万元,培训费9.44万元,压缩5%办公经费4.03万元。相比2019年公用经费增加了14.45万元。主要原因为:在职人数增加。

“三公经费”共计2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维护费29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相比2019年“三公经费”减少2.14万元,原因是2020年无公务接待费。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我局在做部门财政预算的同时将采购项目也做采购计划,报市财政局采购办审核。

兰州市体育局采购项目有:健身步道和全民健身设施、兰州国际马拉松直播费、马拉松十周年纪念雕塑、全民健身运动会电视台直播、媒体宣传费用、场地搭建和马拉松节摄影巡展。

兰州市全民健身指导中心兰州体育公园东足球场人造草坪及相关设施更新项目。

其余局属单位均无政府采购项目。经人大批复后,按政府采购目录规定的程序进行项目采购。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兰州市体育局系统年末固定资产原值24985024.8元,累计折旧14542096.05元,净值10442928.75元。

七、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按照财政要求,我局从投入和管理目标、产出目标、效果目标、影响力目标等方面对项目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体育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优秀运动队伍建设,制定全市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完善青少年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强化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丰富全民健身活动,增强群众幸福指数,着力提高群众体育服务能力。

(一)投入和管理目标

为实现投入和管理目标,从资金投入管理出发,考察预算执行率和资金到位情况;从项目实施管理出发,考察项目管理制度健全性;从财务管理出发,考察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和财务监控有效性。我局严格遵循文件规定,对项目设立的必要性进行研究,对项目实施建立内控监督制度,健全项目管理制度。

(二)产出目标

为实现产出目标,从数量与质量角度出发,考察项目的完成度和实效性,以及项目的实施进度的完成率,进一步达到预算的执行率。

(三)效果目标

为实现效果目标,从满意度与社会效益角度出发,考察项目实行过程中参与者及群众的满意度,考察为社会带来正面效益的力度。

(四)影响力目标

为实现影响力目标,从长效管理与信息共享角度出发,考察项目实施是否具备长效机制,确保政策宣传到位,结果及时准确公布。

八、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市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体育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反映体育及相关机构的支出。

1)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体育竞赛(项):反映综合性运动会及单项体育比赛支出

3)体育训练(项):反映各级体育运动队训练补助及器材购置等方面的支出。

4)群众体育(项):反映业余体校和全民健身等群众体育活动方面的支出。

5)其他体育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体育方面的支出。

(五) 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方面的支出。 

(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三公”经费: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的是工作人员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表:2020年兰州市体育局系统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

              附件2:兰州市体育局系统绩效目标批复表.xlsx

              附件3:兰州市体育局系统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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